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庆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庆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庆市环境保护 “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全面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机遇期。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四个强市”的总体目标,根据《安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十三五”时期,我市仍将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经济发展预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环保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同时也将面临新的更大的挑战。
(一)当前环境主要问题
1.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困难较大
“十二五”期间,我市二氧化硫日均浓度范围和年均浓度变化趋势没有明显好转;二氧化氮日均浓度范围超标率和最大超标倍数均呈上升态势;PM2.5、PM10完成考核目标的压力很大,挥发性有机物、臭氧又成为新的需要关注与解决的污染问题。城市布局厂城一体,臭气扰民时有发生,加大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难度。因此,要实现“十三五”时期PM10、PM2.5等指标年均浓度逐年降低, PM2.5在2020年达到省约束性目标44微克/立方米,压力较大。
2.水环境质量改善任务艰巨
“十二五”以来,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略有下降,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从2011年的84.6%下降到2015年的78.9%,局部水域污染问题依然存在。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但老城区仍存在部分合流管网未分流、截污不彻底、雨季漫溢多现象。东大湖治污压力巨大,菜子湖、龙感湖呈现富营养化趋势,黑臭水体数量较“十一五”有所增加,总体形势不容乐观。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存在进水量不足,进水浓度偏低现象,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016年5月进水调试,北部新城污水处理厂基本建成,部分县城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缓慢,仍存在截污工程不到位和雨污管网不完善现象,进一步增加了水环境问题解决难度。
3.土壤环境污染防治任重道远
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但“退二进三”遗留的工业场地存在环境污染问题。根据《安徽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重污染企业及周边、重点行业企业遗留或遗弃场地、工业园区及周边等土壤均存在一定的污染,个别区域土壤呈中度或重度污染。农村农业用地污染底数不明。与此同时,全市土壤环境监管体系尚不健全。
4.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亟需加强
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力度虽逐年加大,但随着资源环境约束压力持续增大,局部生态系统退化趋势未能扭转,生态环境问题呈现复杂趋势。存在河湖阻断、湿地萎缩现象,洪水调蓄功能削弱。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与修复能力较弱,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等生态调节服务功能下降。部分重要、特有生物的栖息地遭受破坏,生境破碎化程度增加,部分物种濒危程度加剧,生物多样性保护受到威胁。
5.环境风险防范难度大
我市是长江中下游重要的石油化工能源基地、化学新材料产业基地,属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一轴”组成部分。由于历史原因,市区存在厂城一体现状,城市工业布局不尽合理,城区周边分布着多个工业园区,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较大,造成了布局性的环境隐患和结构性的环境风险。安庆石化与长江码头之间原油和成品油专用管廊输送系统尚未迁建完成,20条油气管线全长8.8公里,穿越主城区,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6.环保基础能力薄弱
全市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状况尚不能满足新时期日益繁重的环境保护事业的要求,难以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环保事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尚未完全落实到位,“大环保”格局尚未形成,“环保一盘棋”的统一监管、各司其职的管理体系尚未完善,环境管理、监测、监察、应急、信息、科研、宣教等基础能力建设存在短板,环保队伍在数量和综合素质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机遇与挑战
“十三五”时期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基本特征就是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意味着只有恢复绿水青山才能使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宏观调控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必须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优化、增长动力转换上下功夫,在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上有更大作为。
客观上,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素市场配置改革、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将进一步促进高污染产能的退出和差别化环境准入,另一方面环保领域的科技创新、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的实施、监管体制机制的完善都将使环境保护“少欠新账、多还旧账”成为可能。
主观上,环境保护对地方政府经济决策、对企业等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约束与激励作用凸显,环保政策与其他领域政策的协调性增强,公众的环境意识提升,环境保护多元共治的局面将加速形成。
宏观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优先的政策密集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陆续发布“气十条”、“水十条”和“土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修订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制定,一批环境新标准和新规范的实施及地方配套规章的出台,为“十三五”环境保护提供了政策保障。
微观上,减排治污的阶段性成果已经显现,环保思维已经融入到政府、公众和社会经济实体等各阶层的理念之中。环保观念正逐渐深入人心,环境维权诉求和监督意识也前所未有的加强。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新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按照山水田林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创新发展为动力,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维护生态安全为目标,坚决打赢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坚持城市与农村环境保护统筹,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协同,依法监管与目标考核并重,推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的制度落实,提高环境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市场化、信息化水平,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确保到2020年,实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环境质量目标,为建设生态宜居、风光宜人、绿色宜业的美好安庆,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并坚持正确工作策略方法,平衡和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以改革创新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转变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改革生态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加快形成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控制开发强度,坚持源头严防,发挥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对产业布局的引领作用,严格环保准入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和经济结构。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坚持长远谋划、总体设计,对全局性、普遍性的环境问题,要全面部署、分步推进。同时,抓住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坚持统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统筹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将清新的空气、清澈的水源、洁净的土壤作为头等大事摆在突出的战略地位,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切实改善民生福祉。
——问题导向、强化管理。“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要以提高整体环境质量为核心。环境保护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新环保法“杀手锏”的功能,实施最严格的制度,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强化政府、企业的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
三、规划目标
(一)规划总体目标
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大气、水、土壤污染得到有效防治、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全面推进,绿色产业长足发展、绿色生产普遍推行,绿色生活成为风尚。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环境预警应急管理体系健全,环境共治体系完善,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有机统一,争创生态文明示范市。
(二)指标体系
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背景下,综合考虑国家和安徽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及我市“创模”考核指标,科学研判全市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状况变化趋势,建立综合指标体系(见专栏一)。
专栏一安庆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
序号 |
类别 |
指标 |
单位 |
2015年 |
2020年 |
指标 属性 |
|
1 |
生态 质量改善 |
水环境 |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2 |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 |
% |
/ |
≤10% |
约束性 |
||
3 |
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比例(%) |
% |
83.3 |
≥90 |
约束性 |
||
4 |
劣于Ⅴ类水质比例 |
% |
/ |
0.5 |
约束性 |
||
5 |
大气环境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 |
84.4 |
≥86.5 |
约束性 |
|
6 |
细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 |
(%) |
72 |
≤70 |
约束性 |
||
7 |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 |
μg/m3 |
53 |
44 |
约束性 |
||
8 |
土壤环境 |
土壤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
% |
达到要求 |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
约束性 |
|
9 |
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 |
达到要求 |
>90 |
约束性 |
||
10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达到要求 |
≥94 |
约束性 |
||
11 |
中轻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 |
万亩 |
/ |
2.4 |
约束性 |
||
12 |
声环境 |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
(dB) |
55.5 |
<60 |
约束性 |
|
13 |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 |
(dB) |
69.2 |
<70 |
约束性 |
||
14 |
生态环境 |
森林蓄积量 |
(亿m3) |
0.2921 |
完成要求 |
约束性 |
|
15 |
森林覆盖率 |
% |
37.08 |
≥45 |
约束性 |
||
16 |
生态红线 |
/ |
未划定 |
划定并遵守 |
约束性 |
||
17 |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属县域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
/ |
65 |
预期性 |
||
18 |
湿地保有量 |
(万亩) |
253 |
≥253 |
预期性 |
||
19 |
治污减排 |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
化学需氧量 |
万吨 |
5.15 |
4.89 |
约束性 |
20 |
氨氮 |
万吨 |
0.7 |
0.63 |
约束性 |
||
21 |
二氧化硫 |
万吨 |
1.57 |
1.32 |
约束性 |
||
22 |
氮氧化物 |
万吨 |
3.05 |
2.61 |
约束性 |
||
23 |
重金属 |
重点重金属排放量下降比例 |
% |
/ |
10 |
约束性 |
|
24 |
挥发性有机物 |
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率 |
% |
/ |
11.4 |
预期性 |
|
25 |
污染综合防治 |
城市建成区污水集中处理率 |
% |
89.16 |
95 |
约束性 |
|
26 |
各县(市)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 |
/ |
95 |
约束性 |
||
27 |
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 |
/ |
45 |
约束性 |
||
28 |
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利用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
29 |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 |
% |
83.3 |
100 |
约束性 |
||
30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
31 |
区域性污染物 |
龙感湖流域总氮排放减少 |
% |
/ |
10 |
预期性 |
|
32 |
生态保护修复 |
绿色矿山比例 |
% |
达到要求 |
完成要求 |
预期性 |
|
33 |
重点保护物种受到严格保护 |
% |
执行 |
执行 |
预期性 |
||
34 |
环境风险 |
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 |
% |
0 |
0 |
预期性 |
|
35 |
突发环境应急事件数量 |
% |
达到要求 |
达到要求 |
预期性 |
||
36 |
公众参与 |
公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
% |
达到要求 |
≥90 |
预期性 |
|
37 |
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 |
% |
60 |
100 |
预期性 |
四、主要任务
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安庆市环境保护应抓好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全面推行绿色生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开展碧水行动、扎实推进净土行动、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改革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等方面工作,切实做到“三个转变”,即在目标导向上,从以管控污染物总量为主,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转变;在工作重点上,从主要控制污染物增量,向优先削减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协同转变;在管理方式与途径上,从以行政审批为主,向以市场和法律为主转变。
(一)加强环境宏观调控,大力推进绿色发展
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健全环境宏观调控机制,强化环境分区控制,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1.健全环境宏观调控机制
落实环评制度改革、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推进重点区域战略环评,加强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和重大发展战略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把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作为推动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对各类重大开发、生产力布局、资源配置等提出更为合理的战略安排,推进产业合理布局和城市规划的优化,预防资源过度开发和生态破坏。
积极推进“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实现城市空间多规协调统一。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规范完善生态环境承载力调控、环境质量底线控制、战略环评与规划环评刚性约束等环境引导和管控要求,为“多规合一”提供生态环境支持。强化政府空间管控能力,划定“城市开发边界”,预留环境污染净化空间,缓解城市之间环境污染的相互影响。科学编制城市规划,探索城市绿色廊道和通风廊道建设,增强通风潜力,缓解热岛效应。适时启动区域、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空间规划研究。
2.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
强化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明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生态环境功能定位,制定完善各类功能区的生态环境管理目标、空间管制要求和环境政策,建立国土空间开发的生态安全管控体系,实施差异化绩效考核。落实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安徽省生态功能区划等规划要求,划定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充分发挥红线调控作用,把生态红线作为制定发展规划、调整产业布局、审批建设项目的硬杠杠。
实行环境质量目标分区管理,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在企业“退城进园”、项目集中、集约、集群发展的基础上,落实工业区特别是化工园区与居民集中区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启动绿色防护隔离带建设。落实《安庆市水功能区划》,加快修订《安庆市市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安庆市市区噪声功能区划》,优先保护长江安庆段及其支流、淮河流域岳西段支流、沿江湖泊湿地等主要饮用水水源及水源涵养区,在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等工作中严格执行水环境功能区划。加快推进城市外围防洪圈和城市内部排涝体系、优良水生态系统相结合的安庆市水系综合治理工程,促进城市河湖潭沟渠的全面连通,形成完整的水循环体系,构建“九湖环宜城、河港贯舒州”的人水和谐城市生态新格局。
3.大力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助推经济社会转型的综合作用,研究制定经济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调整、生产力布局调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鼓励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生物制药、全域旅游等绿色产业发展,落实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专项行动,推进华泰林浆纸、永恒动力等30个绿色化改造项目,促进生产过程清洁化、能源利用低碳化、制造工艺绿色化。推进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全面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对工业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推动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编制新能源产业规划,大力发展清洁能源。2017年,启动建设宜南五县天然气支线管网工程,加快推进桐城、岳西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40万千瓦,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突破20万千瓦;到2020年,建成百万千瓦风电基地。强化节能减排,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协同控制能源资源消耗,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到“十三五”末,全市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8%,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5%,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20%。
加快互联网与环保产业融合发展,运用“互联网+”提升绿色生态服务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推进绿色包装、绿色采购、绿色物流、绿色回收,不断增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绿色”内涵。
4.全面推行绿色生活
贯彻落实《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大力创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社会生活的全过程,在不断完善人民群众健康生活保障的基础上,引导大众转变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倡导绿色消费,推行适度消费、节粮、节水、节能和循环利用资源,引导优先选择绿色环保产品;倡导绿色居住,大力推广新建绿色建筑,实施既有建筑节能、节水、节材改造;倡导绿色出行,积极扩大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积极推广新能源公交车和出租车等低碳交通工具,落实公交优先战略,推行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的城市交通模式,推进不同公共交通体系之间无缝衔接。
专栏二绿色发展和循环利用重点工程 |
|||
提高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构建循环型工业和服务业体系,推进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组织开展“城市矿产”试点示范工程,支持尾矿、废油、污泥等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推动动脉产业和静脉产业协同发展,布局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基地,建设城市废弃物在线回收、园区资源管理、废弃物交易等平台。 |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和规模 |
建设地点 |
建设年限 |
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 |
安庆市规划范围180km2范围内,已建、在建和规划中的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污水泵站 |
市区 |
2015-2020 |
安庆市静脉产业园 |
危险废物、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及炉渣、“四机一脑”及汽车拆解 |
市区 |
2017-2018 |
新能源公交项目 |
主城区新开通公交线路5条,新增新能源公交车40辆 |
市区 |
2018-2020 |
利用新型干法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项目 |
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日处理200吨污泥和日处理150吨苛化污泥,年处理生活污泥4.95万吨;年处理苛化污泥2.475万吨。;终期日处理300吨污泥和日处理150吨苛化污泥,年处理生活污泥9.9万吨;年处理苛化污泥4.95万吨。 |
市区 |
2017 |
宿松、太湖、潜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一次性规划2条日处理生活垃圾300吨的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生产线,配套2台6MW汽轮发电机组,分二期建设。一期建设1条日处理生活垃圾300吨的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生产线,配套1台6MW汽轮发电机组,年处理生活垃圾10万吨;二期根据垃圾收集量情况,适时建设。 |
各县 |
2017-2018 |
(二)着力打好气水土三大战役,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打赢蓝天保卫战为重点,深入实施三大行动计划;以污染减排和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为手段,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腾出环境空间;以严格监管执法为重点,注重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1.协同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深入实施蓝天行动方案,贯彻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提高工业废气污染防治水平,全面整治城市扬尘与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餐饮油烟与秸秆焚烧污染。
提高工业废气污染防治水平。积极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取缔主城区35蒸吨以下和县域10蒸吨以下工业燃煤锅炉。抓好石油、化工、水泥、火电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运行监管。完成安庆石化20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烟气治理等工程项目。加强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建立重点企业监管名录,淘汰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高的油漆、涂料产品,开展干洗服务业挥发性有机污染整治,加强石油化工企业挥发型有机物的收集回收利用和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的规范设置,2017年前完成全市可挥发性污染物排放量的申报和核查工作。将群众反应强烈的臭气排放企业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实施铁腕管理、刚性执法,确保治理效果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大力整治施工、道路和堆场扬尘加强城市工地扬尘控制,推动“文明工地”创建,到2017年底,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全部达到环保要求。加强房建工地、市政工地、拆迁工地、交通工地等施工工地产生的扬尘治理,通过围挡、洒水、冲洗、遮盖、清运等多种手段,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对进出场地的运输车辆清洗后方可进入市政道路;加强码头及工业等堆场、暂不利用场扬尘污染控制,煤炭、矿石、水泥、白灰等原料堆场及装卸作业频繁的料场实现密闭,露天堆场采取洒水、覆盖、防风围挡、硬化稳定等抑尘措施;政府储备土地、各类闲置或未开发建设裸地等暂不利用场地实施绿化或铺装防尘工程。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控制,基本实现机械化吸尘保洁作业。
巩固和扩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成果。严格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高污染车辆,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黄标车,城区重点路段实施机动车监测点和污染车辆限行政策。加强车辆监管,对新注册和外地转入的车辆,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或不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内的不予受理。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推行机动车排放异地检验,优化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技术检验流程,建立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核查机制,强化在用机动车环保监督抽测工作。加快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和队伍建设,加强尾气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对降低检测标准、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控制餐饮服务业污染。合理规划布局餐饮业,推动新建规模以上餐饮企业使用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出台相关管理规定,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规模以上餐饮企业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其它餐饮企业按要求落实污染防控措施。
抓好主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颁布《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划定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地点和限制燃放区域。PM10、PM2.5年均浓度下降比例和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比例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综合整治,推动水质持续好转
深入实施碧水行动方案,构建近期以水质改善为主,中远期面向水生态和健康风险的目标体系,统筹“三水”(水污染防治、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同治。结合河长制落实控制单元或水体污染治理责任,全面治理工业生活农业“三源”,结合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综合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等手段推进高污染产能退出,根据水质改善要求等制定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以排污许可证发放为抓手,根据水质改善要求将治污责任落实到企事业单位。所有工业企业实现达标排放,12个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0%以上,市县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
推进 “五水”共治(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工作。实施江河湖水系贯通工程,突出排、蓄、调、净、景一体化功能,优化城市生态,谋划“三湖一体”(石塘湖、破罡湖、白泽湖)环湖截污、水质改善、景观绿道建设。实施“一湖九河”(白泽湖、晴岚沟、港口沟、怀湖河、秦泉河、港桥河、泉潭峡、小港、窑沟及破罡湖泵站前引河)治理工程。全面取缔华阳河湖群、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围网养殖,完成新河闸等入河排污口治理,大力整治长江干流安庆段非法码头。
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加快市级备用水源地建设和投用,2018年底前完成县级备用水源地建设。落实水源保护区建设和水质保护工程,加强水源地及供水系统污染防控,保障饮水安全工作,2017年实施石塘湖备用水源保护和环湖截污工程。“十三五”末,基本消除分散式供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5%。
完善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城区污水厂网一体化工程,实现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加大城西污水处理厂一期续建、城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力度,解决城西(特别是高新区)凤凰片区工业污水、城西同安河区域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加快推进全市乡镇万吨以下规模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管网配套设施工程。
继续强化水污染重点企业整治。利用排污许可证发放杠杆,推进造纸、印染、医药、石油化工、电镀等重点行业的废水深度处理,强化中水回用,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和提标改造,建立和实施对纳管企业的总氮、总磷和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管控制度,积极推动重点污染行业工艺废水的分质处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支持企业开展中水回用,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进行工艺改造,减少废水排放总量。推进环境管理从排污口向环保设施、生产设施延伸。2017年,50%以上的国家级开发区和30%以上的省级开发区实施循环化改造。
加强农村地区水污染防治。加快推动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工程,将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纳入例行监测范围,因地制宜选择接入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小型处理设施、生态处理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综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进全市农药化肥施用强度持续下降,2016年6月底前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重点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粪便综合利用。
划定水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主动建设河湖浅滩湿地等生态工程,保护修复水生态系统。建立和落实市、县、乡镇三级“河长制”、“湖长制”,夯实水环境网格化管理基础。逐级落实管理全覆盖,落实管护区域河流、湖库的入水水质达标责任,强化考核问责。将治水、用水、护水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强化形成全社会治水合力。
3.标本兼治,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恶化
全面实施净土行动计划,落实《安庆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项任务,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评估工作,全面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编制《安庆市土壤污染修复治理规划》。
完善土壤环境监测体系。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体系与技术平台,形成土壤污染环境监测能力。明确监管重点,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石油烃、多环芳烃、杀虫剂等有机污染物。
农用地实施分类管理。按污染程度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严格管控类耕地要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
建设用地严格准入管理。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土地或主体责任人灭失的土地由地方政府负责调查评估;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实施严格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原则,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加强土壤环境执法监管,强化土壤治理的科技研究和支撑,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通过政策推动,形成覆盖土壤环境调查、分析测试、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工程设计和施工等环节的成熟产业链。
4.精细管理,确保固体废物安全处置
推行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强固废分类管理机制,完成《安庆市危险废物管理专项规划》编制。根据环保部《“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构建全市固体废物督查监管网络,实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控制。在严管工业危险废物的同时,要加强非工业危险废物监管。加快推进安庆静脉产业园建设,完善全市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产业布局,以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汽车拆解和电子废物为重点,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水平。到2020年,确保全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和利用率100%,实现全市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全覆盖,市区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各县(市)建成区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60%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达到100%。
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密闭运输,完善集中处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选址和建设,加强设施运行监管。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因地制宜解决偏远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处置问题。强化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弃农膜等农业固废综合利用。鼓励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建设皖能中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工程项目,太湖和宿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加强餐厨废弃物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中心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80%以上。到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总量达220万吨左右。秸秆产业化利用量(包括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利用)占利用总量42%左右,其中能源化、工业原料化利用量占利用总量的比例提高到35%左右。高标准建设1个以上年吸纳秸秆超过20万吨的以秸秆资源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示范园区,争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国家试点。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5.加强防治,提高声环境质量
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加强工业、交通、施工、社会等各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综合治理、联合防控,有效减少噪声污染扰民问题,积极推进城镇人居声环境质量改善工程,开展“宁静社区”示范建设。
专栏三环境治理保护重点工程 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开展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替代、落后产能升级淘汰等能源结构优化工程建设;进一步推进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烟气脱硫与脱硝工程;开展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与污泥处理处置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进程。推动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治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进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火电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完成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水泥等建材行业脱硝改造。 |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和规模 |
建设 地点 |
建设年限 |
机动车减排工程 |
市区和各县(市)机动车安全监测线全部配套建成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机构;规划限行区域,实行城区黄标车区域限行;淘汰、报废黄标车 |
市区 |
2015-2017 |
20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烟气治理项目 |
该项目由烟气脱硫、烟气脱硝和脱硫废水处理等3个单元构成 |
市区 |
2015-2016 |
220万吨/年液相柴油加氢装置升级改造项目 |
拟增设脱硫精制的第二反应器,分馏部分由单塔分馏改为双塔分馏流程,新增硫化氢汽提塔及塔顶回流罐,新增1台2万m3制柴油储罐 |
市区 |
2015-2016 |
潜山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逐步推进乡镇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建设河西新区、源潭、黄铺、水吼、王河等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 |
潜山 |
2015-2020 |
岳西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规模1万吨/天) |
岳西 |
2015-2016 |
桐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桐城市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规模1万吨/天) |
桐城 |
2016-2017 |
太湖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太湖城东污水处理厂(规模1.5万吨/天) |
太湖 |
2016-2017 |
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安庆市北部新城污水处理厂(规模2万吨/天) |
市区 |
2016-2017 |
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安庆市城西污水处理厂二期(规模2.75万吨/天) |
市区 |
2016-2017 |
望江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新建高士、长岭、鸦滩、太慈四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
望江县 |
2015-2017 |
备用水源地建设工程及周边水体的截污工程 |
沿湖截污管总长度约14222m;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石塘湖南岸防洪工程全长约7km;石塘湖清淤工程约1357万m3;驳岸整治全长约33km |
市区 |
2015-2017 |
石门湖水系污染治理 |
河道整治16016m;清淤工程128.64万m2;防洪堤坝工程10162m;驳岸整治31626m |
市区 |
2015-2017 |
城市黑臭水体污染治理 |
截污管7146m;污水管15993m;钢筋砼排水箱涵25254m;驳岸整治15784m;清淤147020m |
市区 |
2015-2017 |
潜山县备用水源工程建设项目 |
县城备用水源取水站及管网建设 |
潜山县 |
2016-2018 |
望江县备用水源工程建设项目 |
县城备用水源取水站及管网建设 |
望江县 |
2016-2018 |
岳西县备用水源工程建设项目 |
县城备用水源取水站及管网建设 |
岳西县 |
2017-2018 |
太湖县备用水源工程建设项目 |
县城备用水源取水站及管网建设 |
太湖县 |
2017-2018 |
全市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项目 |
全市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治理;农用地污染修复治理。 |
全市 |
2016-2020 |
(三)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1.强化重点区城生态保护建设,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
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提升保护层级,加大国家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省级森林公园的资源保育,构建大别山区、中部低山丘陵区、沿江湖泊湿地生态区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提升长江防护林和大别山区、江淮丘陵地区森林生态系统建设,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以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作为推进市域、区县和乡镇生态文明建设的平台和抓手,探索符合我市发展实际、特色鲜明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十三五”期间,岳西县、太湖县、潜山县、宜秀区要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其他各县(市)区要争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2.建立完善生态管治制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制度,推进分类分区管控。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对于承担重要生态服务功能以及生态环境高度敏感的区域,坚持保护优先,加强生态建设,稳定和扩大森林、湿地等生态空间,调整区域发展方式和开发强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实施林业提质增效行动和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和封山育林,加强新造林、中幼龄林抚育管理;继续开展湿地生态修复与管理能力建设,加强重要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建设,完善湿地保护体系,通过退耕还湿、退养还滩、河(湖)岸带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湿地植被恢复、人工湿地减污等措施,开展重要湿地生态恢复与综合治理。在以提供粮食为主的区域,加强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在城市(群)等人口高度密集区域,以人居环境质量改善为主,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优化城镇建设空间布局的依据,加强生态安全格局与城镇化发展格局的衔接。全面推进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扩大和优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建立严格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用“多规融合”理念,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合理确定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等生活空间、农业和工业等生产空间、林地和湿地等生态空间的比例结构、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管制原则。明确功能区之间最小生态安全距离,减少城镇化进程中的环境问题,预留环境污染净化空间,缓解功能区之间环境污染的相互影响。
3.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切实保护生物多样性
完成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本底调查与评估,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力争使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应全面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自然保护区体系。到2020年,建成菜子湖、嬉子湖、潜水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90%的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
4.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整合“扎堆”力度,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连片整治的规模与示范效应。以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的村庄为治理重点,逐步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的收集和处置能力,推广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社会化运营模式,不断完善农村环境保护设施长效运行维护机制,明确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和资金渠道,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到2020年,全市75%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弃物和污水贮存、处理和利用设施,75%的养殖专业户实施粪便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制定实施全市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落实化肥、农药施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进一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精准施肥、生物防治病虫害等先进适用农业生产技术,组织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制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办法。
专栏四自然生态保护(山水林田湖)重点工程 提升长江防护林和大别山区、沿江丘陵地区森林生态系统建设,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加强江河湖库生态修复和矿山生态治理;推进退化防护林修复,建设大尺度绿色生态保护空间和连接各生态空间的绿色区域。加强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推进华阳河、皖河、皖水、潜水、等重点流域生态保护,实施武昌湖、花亭湖、菜子湖、破罡湖、泊湖、黄湖、龙感湖等沿江湖泊湿地等保护与恢复工程;对功能降低、生物多样性减少的湿地进行综合治理,开展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生物多样调查和评估;保护改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建设救护繁育中心和基因库,开展拯救繁育和野化放归。 |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和规模 |
建设 地点 |
建设年限 |
天柱山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 |
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等生物多样性恢复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生物多样性监测工程及能力建设四项内容。 |
潜山县 |
2015-2020 |
湖泊湿地综合治理工程 |
规划建设菜子湖、破罡湖等湿地保育区、合理利用区,控制渔业养殖规模,发展生态养殖,降低总磷污染。 |
市区 |
2015-2016 |
太湖县花亭湖生态环境保护 |
取缔花亭湖网箱、拦叉养鱼;购置垃圾清运船,成立专业湖面垃圾清运队伍,建立花亭湖湖面垃圾打捞清运长效机制。保护和改善花亭湖及其流域水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实施社会经济调控、水土资源调控、污染源防治、生态保育工程。 |
太湖县 |
2015-2020 |
引江济巢水源地保护工程 |
严禁在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改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对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进行处理,控制项目区内的农业面源污染;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在水源地两侧增设垃圾箱、设立警示标语等;对重点排污企业实行网格化管理等。 |
宜秀区 |
2017-2020 |
安庆市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
主要以破罡湖水系与长江、菜子湖水系连通(外连),目前设想在梅林隔堤处通江,破罡湖水系与城区内部水系连通(内通)。项目以水生态治理、水环境保护及防洪排涝为主,兼顾水景观、水文化的开发,为保护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安全及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创造条件,实现防洪、排涝、生态、航运、旅游、景观等多功能发展。 |
市区 |
2016-2020 |
武昌湖生态环境保护湿地修复与保护 |
增加武昌湖生态环境保护湿地修复与保护工程 |
望江县 |
2015-2020 |
(四)深化环境风险防控,确保环境健康安全
1.加强重点污染源风险防控
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规范重点污染源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建立重点污染源的巡查制度,加大现场环境安全检查频次。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监管体系,提升企业环境自律水平。从安庆市产业结构特点出发,“十三五”期间重点加强高环境风险行业全过程管理,从环境风险源、扩散途径、保护目标三方面防范环境风险。提高事前预防环境风险能力,加强事中响应能力,落实事后处置管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有效改善环境安全总体态势。
石油化工行业环境风险防控。扎实开展石化行业危化品和危险品生产销售、流通运输和存储放置等环节中的风险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降低石化行业环境风险,保障本市石化行业健康发展。加强石化油气输送管道检验检测、风险评估等隐患整治工作,构建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严格审批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依照有关规定组织油气输送管道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开展相关突发环境事件的预案、预警和应急演练工作。
重点行业污染的防控。对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机械制造及加工业、铅蓄电池等涉重金属行业进行重点防控。落实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开展环境风险自查、应急演练,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充分保障环境安全。在污染产业密集、历史遗留问题突出、风险隐患较大的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开展专项整治,实施同类整合、园区集中,对现有技术、设备、工艺落后的涉重企业实施限期改造。
2.保障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加强工业、医学核技术应用项目、广电通讯、输变电等电磁辐射项目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管理;强化放射性物质运输、存储、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加大辐射安全宣传和科普教育力度;强化γ射线移动探伤辐射安全管理,开展在线实时监控,实现移动源管理全覆盖。到2020年,辐射监测机构达到标准化要求。
3.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高发区域和敏感行业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摸清环境风险的高发区域和敏感行业,建立环境风险源分类档案和信息数据库,把环境风险防范纳入环境管理体系。
环境风险监管。利用信息网络和电子标识系统等手段,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高环境风险物资的收集、存储、运输、处置实施全过程监控,完善环境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建立企业特征污染物监测报告制度、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切实加强企业防范突发环境事件能力。
环境风险应急响应。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制订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确定各环境要素应急处置能力,建立企业、部门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健全环境污染事故预警体系。加强环境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全市区域内环境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按照国家环境应急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配置环境应急相关装备。
专栏五、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工程 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对现有化工园区进行升级改造,推动化工企业搬迁入园;鼓励铅蓄电池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业、皮革及其制品业、电镀等行业实施同类整合和园区化管理;推进环境风险综合防范及应急工程建设。 |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和规模 |
建设 地点 |
建设年限 |
曙光化工Ⅱ套氰化钠装置(14000t/a)变更 |
利用Ⅱ套装置阶段性(每年1.5个月)生产氰化钾产品(2000吨),事故废液池扩容变更 |
市区 |
2015-2017 |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危化品码头及油气输送管线迁建项目 |
本项目码头工程设计新增占用岸线 720 米,设计建设泊位 6 个,其中新建 4 个 5000 吨级泊位、异地改建 1 个 5000m3液化烃码头,并对现有 1 个化肥厂码头原地改造为港作泊位,设计总吞吐量 394 万 t/a,其中,进口 71 万 t/a,出口323 万 t/a。在厂内罐区与新建沙漠洲码头之间,新建长输管廊,布置厂际油气长输管线 28根,其中 22 根油气管道,6 根公用工程管道。管线总长 2870m。项目计划总投资 116272 万元,其中估算环保投资总额约 4200 万元,占总投的 3.6%。 |
市区 |
2015-2017 |
(五)创新环保制度体系,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1.创新管理方式,参与综合决策。
围绕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中有关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的要求,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行政审计和离任审计,继续发挥安庆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作为市级高层议事决策机构的作用,将区域环境禀赋作为重大决策制定的基本依据,确定区域开发和重大建设活动的环境准入条件和环境保护要求。
2.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
积极推动政府由治污者和技术提供者向监管者转变,推广政府购买环境服务的第三方治理模式,转变政府职能,争取国家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城市。如污染治理数据采集和在线监测等可以交给专业化公司去做,使政府从审核、运营、维护和监管等转变为以审核数据和监管为主,集中精力做好监管,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投入,壮大环保市场,为第三方治理奠定基础。
3.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在划定生态红线的基础上,出台生态红线管理办法,落实分类分级管控,实施生态红线考核制度,研究完善与生态红线制度相匹配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十三五”期间,借助国家层面的政策和技术导则,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划定生态红线区,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加快推动大别山重点水源涵养区、引江济淮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试点,探索建立我市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生态文明绩效评估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重点加大对岳西、太湖、潜山等大别山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政策与资金支付,深化生态补偿机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优化补偿范围与补偿标准,充分利用价格、财税、金融等多种手段及合理组合,加快形成生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
4.完善环保共治体系
通过推进环保执法信息公开,定期公布通报环境状况、重要政策措施和突发性环境事件。积极响应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设立环境保护红黑榜,并按年度实施公开。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利用高校、各类环保社团、生态文明监督员等资源;充分发挥“12369”热线及微信投诉平台作用;完善安庆环保信息公众平台,利用互联网、移动交互式平台等实现政府政策、企业动态的发布以及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畅通公众表达渠道,拓展环保共治体系的渠道。在全市中小学校配齐统一的环境教育专题教材,推动环保教育进入地方课堂,发动群众为创模建言献策,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定期开展调查问卷,着力解决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发展环境慈善、救助事业,全面优化环境保护社会治理方式。
专栏六、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 加快重点生态功能区及生态廊道建设,推进森林及湿地资源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城市绿化行动。深化生态补偿机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探索符合我市发展实际、特色鲜明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加强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的监督检查和动态管理,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县区、镇村。 |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和规模 |
建设 地点 |
建设年限 |
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
创建2个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创建2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其他各县(市)区争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 |
全市 |
2015-2020 |
新洲乡生态示范区 |
规划建设科技农业示范区、特种种养区、观光休闲农业区、园林花卉苗木区、休闲旅游区、湿地森林区和综合七大功能区。 |
迎江区 |
2015-2020 |
(六)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升环保公共服务水平
1.推进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环保预警应急能力
推进环保能力建设。贯彻落实省以下环保监测监察机构垂直管理的改革工作,协同推进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固废管理、信息宣传、环境应急、辐射管理等机构能力标准化建设,设立开发园环保管理机构。初步建成组织网络化、管理程序化、技术规范化、方法标准化、监测自动化、质控系统化的环境监测管理体制,从根本上提高我市的环境预警应急能力,到“十三五”末,全市各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验收通过率达到100%。加强环境执法工作,按照分区精细管理原则,优化配置监管力量,完善网格化执法和双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健全排污许可证核心制度,实施“一企一证”和“一企一档”管理,加强环境监管队伍职业化建设,实现各级环境监管人员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全覆盖。完成固废管理机构设立和标准化建设,建立危险废物管理的行政、技术、执法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全面实现危险废物的全程化、精细化、自动化的管理体系。加大对环境信息、宣教、科研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满足新时期环保工作的需求。
提升环境预警应急装备能力。加强环境预警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市、区(县)和企业三级环境预警应急机构。配置环境预警应急仪器设备,特别是要抓紧配置快速精确的便携式环境预警应急仪器设备,切实提高仪器设备的资源利用率。市环保局要适时配置具备水、大气、土壤和辐射预警应急监测能力的应急监测车辆和移动测试装备,提升快速反应能力。
建设环保预警应急高素质队伍。加强环保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环境预警应急协调领导机制,明确日常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环保机构建设各项经费支出和各项保障措施到位。要加大对环境监测、监控人员预警应急能力的定向专业培训,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重点针对本市可能产生的石化管道泄漏、危化品的储存和运输泄漏、各类污染事件等开展专项应急演练,不断提高环境预警应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建成一支反应快速、保障有力、高效运作的环境预警应急队伍。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市各级环保部门预警应急能力建设通过标准验收。
2.建设智慧环保,提高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积极响应《安庆市智慧城市总体规划方案(2015-2020)》,出台《安庆市智慧环保建设规划》。基于“互联网+生态文明”的理念,围绕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基础技术,积极建设我市智慧环保的“1912”工程,实现数据共享和整合,提高政府环境与发展的决策能力。
1个生态环境管理平台:即“一张图”的环境管理门户平台,结合市政府“多规合一”成果,基于网络化实现环保政务、环境业务管理综合办公电子流程。
9个环境监管子系统:①饮用水水源地监管系统,实时监控、预警、保护各大水源地水质。②地表水环境监控系统,部署江河湖库水质控制断面自动监测站,确保对河库水质进行实时掌控。③空气环境监控系统,在国、省控监测点基础上,开展市控和重点区域空气自动监测,全面掌控空气质量并实现重污染天气科学预警。④土壤环境监控系统,利用多维仿真系统动态演示我市土壤环境污染的分布和变化趋势,支撑土壤环境的科学决策。⑤生态环境监控系统,依靠物联网远程感知技术科学评价生态环境状况及预测其变化趋势。⑥污染源监控系统,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自动监控,通过数据挖据,展现企业排污规律和风险源状况,强化科学监管水平。⑦机动车尾气污染监控系统,实施机动车尾气数据的全面获取和科学管理,探索路面机动车尾气的自动监控。⑧危险废物监控系统。实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申请联单、运输、处置的全过程联网管理,实现精细化、精准化危险废物监管。⑨应急指挥系统。利用场景再现技术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环境风险源进行掌控,在突发事件状况下实施远程指挥调度。
1个环境数据中心:对水、气、土、生态、固废、污染源、风险源等信息全面收集,形成全面、规范的数据资源体系。
2级环保监控中心:在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组建两级环境监控中心,实现资源共享、上下联动。
3.推进环境保护产业发展,推行环境治理项目PPP模式
推行服务性监测市场开放,建立环保技术服务市场,促进环保产业的健康发展,鼓励社会机构参与环境监测和评估等活动。通过政策推动,加快第三方机构参与环境调查、分析测试、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工程设计和施工等环节的成熟产业链,培育一批有活力的中小型环保产业企业,建设产业化示范基地。规范污染治理与修复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
发挥市场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污染防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环境污染治理与修复。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发挥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引导作用,为重大环保治理项目提供支持。有序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4.推动产学研合作,提升环保科技支撑能力
深化与科研院校合作,推进产学研一体化。以建设产学研创新联盟为线、以建立产学研结合区域示范基地为面的“点线面”有机结合的产学研合作推进体系。加强环保科研队伍建设,引进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环保科技专家及各专业领域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引进国内科研院校的专家学者进驻企业,共同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加强环保科研基地建设,深入推进本市科研基地联合申报国家和省级环保重点实验室和环保工程研究中心。与国内、省内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建立环境监测和治理产学研示范基地。通过与院校进行技术合作和引进科技特派员,推动环保技术开发和企业转型升级。
大力推进环保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围绕土壤、地下水开展激素类化学品、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污染的现状基础调查,建设环保科研基础数据库。加强对灰霾治理、黑臭河道治理、湖泊富营养化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重大课题的科技攻关,注重污染防治、清洁生产新技术与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研究。大力发展节能降耗、污水处理、脱硫脱硝、环境监测等为主的环保装备高新技术制造业,推动清洁能源使用、废旧资源综合利用、环境服务、新型环保材料应用、环保药剂制造等环保技术(产业)发展。推进石油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水泥和石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静脉产业园(危险废物集中处理中心)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进程。
5.改革监管模式,提高环保服务效能
实施网格化监管。改进环境监管方式和手段,全面实施污染源分类分级管理,根据环境风险度、守法诚信度、群众关注度等细分监管对象,实施差别化监管。推行环境监察网格化责任管理制度,明确监管责任人,落实监管方案,有效推进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信息化。配合新《环保法》的实施,加大执法力度,查处典型案例,依法查案,以案说法,进一步强化执法宣传工作,加大媒体曝光力度,深化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维护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为环境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建立污染源环境管理档案和市级环境监控重点企业名录及管理办法,加大国控、省控和市控重点污染源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努力提高环境监察队伍的污染源监管、现场调查取证、排污量核定、污染纠纷调处和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环境监察队伍的综合执法能力。积极推进“阳光执法”,环保部门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境公益组织、行业协会、环保专家、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员和环保志愿者参与监督环境执法。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现环保与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的联勤联动执法,进一步提高环境行政执法权威和对环境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逐步形成环境执法合力。
专栏七环境保护能力建设重点工程 完善遥感监测、人工监测和生态监测等立体监测网络,实现全省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推动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购置移动检测和调查取证等执法装备,建设应急调度指挥中心工程;推进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预报预警、水质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增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实施“智慧环保”工程,促进“互联网+”与环境监督管理相融合;开展环境保护宣教及科普中心基地建设。 |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和规模 |
建设地点 |
建设年限 |
实验室硬件能力建设项目 |
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应急监测设备、实验室配套设施 |
市区 |
2016-2020 |
辐射监测能力建设 |
辐射监测设备、防护设备 |
市区 |
2016-2020 |
环境自动监测项目 |
污染源自动监测项目;区域空气特征污染物(VOCs等)自动监测项目;区域噪声自动监测网络;区域重要水体的水质自动监测项目。(空气点位)安庆市高新区、临港开发区、大观经济开发区等;(噪声点位)主要街道和各功能区代表区域;(水质点位)石塘湖、石门湖、西小湖、皖河等。 |
市区 |
2016-2020 |
安庆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
环境监察执法及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 |
市区 |
2016-2020 |
安庆市应急指挥调度中心 |
建设安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和体制;建成应急统一指挥调度中心;和市政府应急办、省环保厅应急办互联互通。 |
市区 |
2016-2020 |
环境监察、统计、应急、信息、宣教等能力标准化建设 |
1、购置现场移动执法系统仪器等调查取证设备、监察设备;2、建设监测业务用房,购置环境监测有关设备、完善仪器设备基本配置与专项配置;3、购置环境应急所需专业仪器、设备、逐步建成应急指挥系统平台。 |
怀宁 |
2015-2020 |
安庆市智慧环保工程 |
建设安庆市环境管理数据中心、重点污染源数据管理系统、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系统、环保协同政务平台、环境监测预警平台、重污染天气视频会商系统及视频会议系统、LED大屏显示系统,多媒体查询及发布系统。 |
市区 |
2016-2020 |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各级有关部门是“十三五”环保规划的实施主体,强化“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分级实施,各部门相互协调、上下互动的推进机制。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地区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环保工作负总责,从严落实环保责任“一票否决”。建立和完善领导目标责任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合作,并加强定期督察与通报。
(二)健全法规体系
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立法工作,不断完善地方环境法制体系。结合安庆市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域限批、企业环境信用、生态补偿等环境保护政策。制定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地方政府规章,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立法,维护自然景观和生态功能区功能的持续改进。充分运用和发挥好环境经济政策的引导和协调作用。
(三)加大政策引导
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污染治理投入机制,通过政策法规培育市场机制。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污染治理,借鉴市场化方式,创新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途径。继续实施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制定市财政对清洁能源替代的补助政策,鼓励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生态修复和清洁生产等。
(四)拓宽投入渠道
各级政府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将环境保护投入列入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予以保证。积极争取国家在环境基础设施、节能减排、综合利用、财政税收、金融信贷及引进外资等方面的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和优惠鼓励政策,拓宽我市环境保护资金渠道,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向环境保护领域。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支持,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
(五)推动科技创新
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建设,重点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环保等低碳产业技术研发,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继续组织跨学科、多领域合作攻关团队,积极参与对突出环境问题、污染治理先进技术、环境管理等的前瞻性研究。
(六)加强队伍建设
充实各级环保机构力量,保证人员编制与本地区环保工作相匹配。积极推进环境保护机构监测、监察垂直管理改革,形成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环境管理新机制,增强环境执法统一性、权威性、有效性。要以“十三五”环保工作为契机,建立环保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进一步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使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
(七)引导公众参与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介,发挥其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大力开展生态环境普法教育和环境警示教育,增强公众环境保护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完善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制度,建立重点项目和环保审批公众咨询制度和听证制度,继续实施举报奖励机制。继续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活动,积极发挥环保民间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扩大社会参与力度,让群众主动保护环境、治理环境、监督环境。